关于传发201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部分数据的通知
各交警支队:
根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相关数据,现将2019年度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部分数据传发如下:
一、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12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21元/年。
二、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14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943元/年。
2018年各行业平均工资等相关数据,将根据省统计局发布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9年4月10日
2018年度福建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数据
合计 | 76266元/年 |
(一)农、林、牧、渔业 | 60510元/年 |
(二)采矿业 | 57485元/年 |
(三)制造业 | 64732元/年 |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18006元/年 |
(五)建筑业 | 61339元/年 |
(六)批发和零售业 | 71327元/年 |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87852元/年 |
(八)住宿和餐饮业 | 45543元/年 |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109062元/年 |
(十)金融业 | 158282元/年 |
(十一)房地产业 | 74812元/年 |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3460元/年 |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 106558元/年 |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63448元/年 |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60174元/年 |
(十六)教育 | 98650元/年 |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 113156元/年 |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86957元/年 |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105052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