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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发布2014年度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核心提示:1月23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11件2014年度福建法院保障民生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涉及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生命健康、房屋土地、医疗卫生、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

1月23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11件2014年度福建法院保障民生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涉及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生命健康、房屋土地、医疗卫生、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这11件案件分别是:林丽某被撤销监护权案,张炳辉、吴汉烈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龙厚有污染环境案,黄先友与荔城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刘玉枝等不服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直属中心行政给付案,龚清溪与石狮市宝盖镇塘后村民委员会等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王庆安、陈瑞彬、王福龙诈骗案,“闽连渔61958”轮遇难者家属与巴克利航运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蒋隆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谢崇盛等134人与厦门宏璟纸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执行案,任德清申请执行许新升租赁合同纠纷案。
据福建高院新闻发言人严峻介绍,2014年,福建法院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理了大量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全年共办结各类案件537949件。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是福建法院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保护权益的生动事例。他表示,今后全省法院将继续推进典型案例公布工作,使之常态化、机制化。(来源:福建省高院)

作者:admin 来源:曾广文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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