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闽交警网传﹝2015﹞210号
关于传发2015年度各行业在岗平均工资等数据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相关数据,现将2014年度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数据传发如下:
一、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54235元/年;
二、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一)农、林、牧、渔业 | 35107元/年 |
(二)采矿业 | 44623元/年 |
(三)制造业 | 46727元/年 |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77942元/年 |
(五)建筑业 | 50362元/年 |
(六)批发和零售业 | 52480元/年 |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62445元/年 |
(八)住宿和餐饮业 | 36331元/年 |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79832元/年 |
(十)金融业 | 125165元/年 |
(十一)房地产业 | 58801元/年 |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0241元/年 |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 65853元/年 |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45282元/年 |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44896元/年 |
(十六)教育 | 61545元/年 |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 74615元/年 |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60735元/年 |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62486元/年 |
三、其余数据见总队关于传发2015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的通知(闽交警网传﹝2015﹞88号)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