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每月工资为5000,但是在仲裁时,单位提供的工资条上,均只有2500元,原来另外2500系通过现金发放的,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对于这2500元现金如何证明?
目前,很多不太正规的企业都会通过这种方式规避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遇到这样的企业我们员工应该学会保护自己:
第一、订立合同时以其他方式留下证据,比如录音;
第二、每月领取现金时将现金做一次存入银行动作,取得银行凭证;
第四、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其违规发放工资,逃避所得税行为,如果税务机关查实,则相关情况可以作为仲裁的证据。